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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质监局召开成都市电梯责任分工通报会
来源: 省局特监处、特检院   作者:    发布时间: 2010-3-10 10:56:20  

 

  

  为保障全市电梯安全,进一步明确成都市区内电梯分工,划清责任范围,切实贯彻落实《关于核定成都市电梯检验责任区的通知》,38日,省质监局召开成都市电梯责任分工情况通报会。省局分管副局长张利民出席会议。

  张利民在会上提出了四点工作要求:一是各级监察机构应进一步加强电梯的监察工作,严格对辖区内的电梯进行监察管理。二是省、市检验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及安全技术规范,依法独立公正地开展检验工作。三是省市检验机构应制定检验计划,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依法报检,认真履行安全技术把关的职责,按时完成检验责任区域内的特种设备检验任务。四是电梯安装、制造、维保单位应强化责任主体意识,严格按新《条例》和省局印发的文件精神,提高工作质量,防止因低价维保带来的恶性竞争造成维保质量下滑的现象,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。

  成都市院院长曹晋、省院院长蒋青分别发言表示,作为检验机构,他们将贯彻落实文件精神,严格按省局划分的检验责任区域开展电梯检验工作;依法检验,客观、科学、及时的出具检验报告;提高为企业服务的意识,加强省市两院的协调沟通,妥善处理好划分工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,建立起事故应急联动机制,确保广大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。

  会上,省局副总工程师薛维家宣读了《关于核定成都市电梯检验责任区的通知》文件。

  省局特监处处长杨鹏主持会议。省局特监处、相关区县局,近百家电梯使用、制造、维保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。

   

参会人员认真做好记录                 张利民视察电梯机房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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